马秋影,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专业,民法硕士。现任北京名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党支部书记,大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专家。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先后担任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佳木斯大学教师、国企法务,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及实践经验。精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包括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方案设计等,执业以来,有效为当事人解决婚姻家事方面困扰,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此外,马秋影律师还擅长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案件的处理。 社会荣誉 2020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20年,北京市律协“法律天使铿锵玫瑰”主题诗歌朗诵三等奖 2016年, 北京市律协首届“律媛说”演讲比赛第三名 2016年,大兴区律师演讲比赛 第一名 学术成果 参编《法律基础教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参编《侵权责任法典型案例实务教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参编《矿业权法律实务问题及应对策略》 中国法制出版社 在导师李显冬教授的带领下,参与了科研课题“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典型案例释解”的研究 · 成功案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代理某口腔医院诉通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三中院二审,一、维护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二、支持了违约金200余万元 二、申请仲裁成功案例 代理北京某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中国某工程集团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及延迟付款的利息。通过认真准备庭审材料,提供翔实有力的仲裁证据,最终促使仲裁庭支持原告的仲裁请求,为当事人索回货款及利息共计84余万元。 三、确认《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案 代理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到王某龙、刘某英、张某军、张某来、金某山等人要求确认大兴区榆垡镇南黑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无效一案。 该案案情复杂,涉及到大兴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宅基地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经过多次开庭,大兴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有效性,驳回了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 四、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案 代理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某芬、李某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一案,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拆迁补偿款400余万元。